組織
諮詢委員會
諮詢委員會負責在會員大會休會期間監察常務委員會之機構。諮詢委員會成員乃由母校現任校長、副校長、兩名校董(由法團校董會推薦)及兩名校友會基本會員(由校友會會員大會選出)組成。所有成員均為義務之職,由母校現任校長擔任諮詢委員會召集人,負責召開會議。
2位第九屆諮詢委員會校友代表分別為:
鍾沛珈校友 | 李靜文校友 |
常務委員會
常務委員會負責在會員大會休會期間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及一切校友會會務之機構。
10位第十屆常務委員會委員及3位學校代表分別為:
主席:陸莉莉 | 司數:李潔靈 |
副主席:陳志凌 | 公關:鍾沛珈 |
文書:勞芷坤 | 聯絡:麥維麟、張華安 |
司庫:張凱瑜 | 總務:鄭紫薇、吳燕玲 |
學校代表:陳婉天助理校長 | 學校代表:梁幗玲高級主任 |
學校代表:曾倩雯主任 |
校董會校友代表
校友校董乃校友會選出的校友代表,充當校友與學校管理層的重要溝通橋樑及就學校重要事項參與決策。
校友校董為:
鄭紫薇校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