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计划

奖励计划之目的

  • 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 鼓励学生积极争取优异成绩。
  • 提升学生的个人成功感及自信心。

奖励星计划

  • 各科测验、考试成绩满分或达到所定的标准者,可获「奖励星」。
  • 平时中默、英默的成绩达到所定的标准者,可获「奖励星」。
  • 各科成绩有显著进步者,可获「奖励星」。
  • 所有「奖励星」将纪录在学生手册内的「奖励星纪录表」上。
  • 所有累积之「奖励星」可于学期结束时换取不同的奖品,作为奖励。
  • 设全学期获得「奖励星」最多奖,初级组(P.1-3)及高级组(P.4-6)各设金银铜奖三名﹑优异奖三名。

成绩龙虎榜

  • 全学年共有4次。
  • 各班于各科测验、考试中获取成绩最高之首、二、三名同学均可上榜。
  • 「成绩龙虎榜」将贴在雨天操场陈展板上。
  • 上榜同学均获?状一张以作鼓励。

双月之星

  • 各班定期选出一位在品行或其他才能方面有优良表现的同学为「双月之星」。
  • 全学年有4次选举,选举主题于学年前公布。
  • 各班主任可自行决定选举模式。
  • 每位「双月之星」之同学均获得「奖励星」三粒。
  • 「双月之星」将与「成绩龙虎榜」同期出版于雨天操场陈展板上。
  • 每名获奖同学均获增奖状一张以作鼓励。

全期交齐功课奖

  • 全学期交齐功课之同学可获「奖励星」10粒,并记优点2个。
  • 若同学欠交1次,则获「奖励星」6粒;欠交2次,则获「奖励星」3粒。
  • 欠交功课3次或以上之同学,均不得获取「奖励星」。
  • 全期欠交1-2次功课之同学,记优点1个。

成绩表奖项纪录项目如下:
学业奖

a) 葛郑国梅纪念奖学金
全级第一名(全级全学年平均分最高者)

b) 邹在恩长老纪念基金奖学金
全级第二名(全级全学年平均分第二高者)

C) 全级第三名(全级全学年平均分第三高者)
(注:若全学年平均分相同,则参照下学期之平均分作准)

学科奖

a) 中文科全级最优奖
b) 英文科全级最优奖
c) 数学科全级最优奖
d) 常识科全级最优奖
(注:若全学年之平均分相同,则参照下学期之平均分作准)

品学兼优奖

  • 名额不限,获奖资格:

1) 全年各次测考必须全科及格;及
2) 中文科全年平均分达A级;及
3) 英文科全年平均分达A级;及
4) 数学科全年平均分达A级;及
5) 全年各次操行必须为A级

服务奖

  • 个人对学校有特殊贡献及服务之学生。
  • P.1-6,每班1名,由各班主任推荐。

全期交齐功课奖

  • 全学期未曾有欠交功课纪录者。
  • 名额不限。

进步奖(家教会奖学金)

  • 每班选出1位成绩进步最大之同学,以下学期期考与上学期期考之增幅作出比较。
  • 被推荐学生于下学期期考成绩必须包括中、英、数三科及格。
  • 教师需考虑被推荐学生的品行。

* 以上奖项将于毕业典礼或结业礼时颁发。

 

筲箕湾崇真学校校友会「荣神益人」奖学金

申请人资格及要求:

甲、 申请人须为筲箕湾崇真学校应届小学六年级学生,对社会或/及学校服务有杰出贡献,或曾经为学校/校外组织服务;
乙、 申请人需就有关服务经验填写并交回服务纪录。
丙、 申请人需递交有关服务经验证明文件副本。

申请办法:

填妥申请表及服务纪录连同证明文件副本交筲箕湾巴色道3号筲箕湾崇真学校,转交校友会「荣神益人」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截止日期: 每年5月中旬

注:

1. 筲箕湾崇真学校校友会「荣神益人」奖学金成立的目的是鼓励对社会或/及学校服务有杰出贡献的学生。
2. 校友会「荣神益人」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表、服务纪录及证明文件,选出最多三名对社会有杰出贡献的学生,每名得奖学生各获得港币伍佰元正。
3. 校友会「荣神益人」奖学金评选委员会选出的得奖者经校友会确认后交筲箕湾崇真学校于六月内宣布,并于筲箕湾崇真学校毕业礼中颁奖。
4. 申请人若对得奖名单有异议,可于得奖名单公布日起七天内向校友会主席提出书面申诉,并详细列出有关原因及证明。校友会主席会以书面回覆有关申诉及结果。有关书面申诉可交学校转交校友会主席。
5. 筲箕湾崇真学校校友会保留最终评选校友会「荣神益人」奖学金得奖者的权利。

学校地址:筲箕湾巴色道3号 | 电邮地址:info@skwtts.edu.hk
电话:2560 6272 | 传真:2568 9410